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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和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

2017-04-21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7515日生效。

    根据该协定,我方持外交、公务(含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入境、出境或过境毛里塔尼亚,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协议同时规定,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毛里塔尼亚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毛方同意或报毛方相应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