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侨局/直办企业 /承办单位 出具的申办公函1份,内容包括企业性质、申办单位情况、对外交往情况
2、申请人个人简介,简介应当注明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
3、申请人本人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不少于3年的护照复印件各1份,外市/省申请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原件(3个月内有效),如无法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则由申办单位审核把关,作出“无犯罪记录”承诺,经地市外事部门或相关承办单位核实后,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5、申请人社保证明原件或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企业法人、出资人可不提供)
6、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1份
7、申请人所属企业近3年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企业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如进出口报关单、贸易合同等)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8、 申请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