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外事侨务局,省贸促会,省进出口商会,顺德区外事侨务局:
近期,有的地市反映,企业在准备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资料过程中,遇到当地派出所不予开具无犯罪证明,或开具证明程序繁琐等问题。
“无犯罪记录”是申办旅行卡的必要条件。鉴于公安机关不再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实际情况,现根据外交部领事司公告精神,为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即日起,在申办旅行卡时,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的审核作如下调整:在公安机关恢复或其他部门接手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之前,办卡暂不要求提供该证明,改由申办单位审核把关,作出“无犯罪记录”承诺,经地市外事部门和相关承办单位核实后,加具意见并盖章予以确认。
特此通知。
省外办出国管理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