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我旅行卡审批和管理规定,旅行卡持有人需先注销原有旅行卡,或在原有旅行卡过期后方可申请新旅行卡。此做法造成新旧卡更换过程存在数月的空档期,给商务人员的出行带来不便。为进一步方便持卡人出行,经与各
APEC
经济体沟通协调,现就接受持卡人提前续办旅行卡的申请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16年6月23日起开始接受提前续卡申请。
二、申办条件
1、持卡人可在原旅行卡过期前6个月内(案例附后)向有关办证单位提交提前续卡申请,在新卡制卡完成前无需注销原旅行卡。
2、申请材料要求与新办申请相同。根据与原旅行卡关联的护照剩余有效期长短,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使用原护照或新签发护照提交续卡申请。
三、办证单位操作流程
1、在APEC商务旅行卡网上申请与审批系统新设“提前续卡”项下,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需注明原旅行卡卡号、有效期等。
2、提前续卡申请缴费、进度查询等功能均与新办申请相同。
3、新旅行卡制卡完成后,根据提示在网申系统上确认已注销原旅行卡,外交部领事司颁发新旅行卡。
四、收费标准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代办提前续卡收费与新办申请收费标准一致,每人次720元。各外办可本着合理、公开透明原则,适当收取受理旅行卡提前续办申请服务费,但不得高于新办申请收费。收费标准应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价格、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外办官网、办证大厅醒目位置予以公开。
五、关于持卡出行
1、使用原护照提交续卡申请的持卡人,在新卡尚未制出前,持原护照和原旅行卡可正常出行。
2、使用新护照提交续卡申请的持卡人,若在申请期间需持卡出行,则需履行换护照换卡程序,持新护照和与新护照关联的旅行卡出行,持新护照和原旅行卡不可出行。
六、关于旅行卡有效期(案例附后)
1、 若申请提前续卡使用的护照剩余有效期长于5年,则获发的旅行卡有效期为5年。
2、 若申请提前续卡使用的护照剩余有效期不足5年,则获发的旅行卡失效日期与护照失效日期一致。待持卡人更换护照并履行换护照换卡程序后,新换发旅行卡有效期至原旅行卡制卡日期起顺延5年。
请各办证单位及时发布上述消息,并按规定开展提前续卡业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外交部领事司。
附件:《关于提前续办APEC商务旅行卡有效期参考案例》
关于提前续办APEC商务旅行卡有效期参考案例
一、 关于提前续卡申请条件
持卡人可在原旅行卡失效前6个月内提交续办旅行卡申请。例如,持卡人旅行卡将于2016年12月1日过期,则其自2016年6月1日起可提交提前续卡申请。
二、 关于旅行卡有效期
1、若申请提前续卡使用的护照剩余有效期长于5年,则获发的旅行卡有效期为5年。
例如,2016年6月1日,申请人使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日的护照提交提前续卡申请,在2016年10月1日获发旅行卡,则该旅行卡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日。
2、若申请提前续卡使用的护照剩余有效期不足5年,则获发的旅行卡失效日期与护照失效日期一致。待持卡人更换护照并履行换护照换卡程序后,新换发旅行卡有效期至原旅行卡制卡日期起顺延5年。
例如,2016年6月1日,申请人使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日的护照提交提前续卡申请,在2016年10月1日获发旅行卡,则该旅行卡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日。2020年5月,持卡人因原护照即将过期,申请并获发新护照。其在2020年6月1日持新护照履行换护照换卡程序,则其新换发旅行卡有效期自原旅行卡制卡日2016年10月1日顺延5年至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