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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2年年检合格的外国文教专家境外中介组织名单
2003-08-25 15:17:26 

关于公布2002年年检合格的外国文教专家境外中介组织名单
颁布日期: 2003/5

    为了推动在华的外国人才中介工作,规范中介市场,国家外国专家局于1993年颁布了《关于对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和境内中介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各行各业对境外专业人才的需求迅速增加,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趋势,我们于2000年又颁布了《介绍外国文教专家的境外组织中介工作管理办法》,对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实行严格的登记注册手续和年检制度。2002年通过年检的境外组织有39个,现予公布。这些组织均有资格于2003年在我国开展外国文教专家人才中介业务。 
为了加强对外国文教专家中介工作的管理,保证专家质量,我们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 从事外国文教专家中介工作的境外组织必须持有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国际人才交流服务境外机构资格证书》或《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境外组织临时登记证书》,并年检合格。 

二、 对未获得《国际人才交流服务境外机构资格证书》或《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境外组织临时登记证书》的境外组织的中介行为视为非法,对其所推介的专家不予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证》。 

三、 已在国家外国专家局登记,但未参加2002年年检的组织,必须在补办年检手续后,方有资格开展业务。 

四、境外组织必须严格按照《证书》中指定的区域开展中介工作,若超出指定区域,必须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 

五、未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的单位不得擅自聘用外国专家或教师,否则,视为非法,根据我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给予5,000元--50,000元的罚款。 
此外,对于根据政府之间、友好省市之间和校际之间的交流协议来华的专家和教师,聘用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书,外事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方可为其办理聘请、签证和在华居留手续;对于自荐或友人推荐来华工作的专家和教师,聘用单位应出具说明,以区分其他渠道;对于转换聘用单位的专家和教师,须出具原聘用单位的推荐信。 

境内中介机构名录将在今年下半年公布。 

2002年年检合格的外国文教专家境外中介组织名单 

1、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Voluntary Service Overseas) 

2、澳大利亚海外服务局 (Australian Volunteers International) 

3、美国大学语言服务社(University Language Service) 

4、美中教育服务交流机构(Educational Services Exchange With China) 

5、美国英语学会(English Language Institute /China) 

6、加拿大世界交流中心(World Exchanges Inc.) 

7、国际教学教育课程协会有限公司(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Teaching,Educational and Curriculum Exchange Ltd.) 

8、爱克亚有限公司(Jensco Ltd.) 

9、对华教育服务中心(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Referrals-China) 

10、建华基金会有限公司(Jian Hua Foundation Ltd.) 

11、中国之友基金会有限公司(Friends of China Foundation Ltd.) 

12、晨星教育基金会(Sunrise Educational Foundation Ltd.) 

13、英国语言会(English Language Association) 

14、巴迪基金会(Badi Foundation) 

15、国际教育交流协会(Council o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Exchange) 

16、美中科技资源机构(American Professional Resources for China) 

17、美国杨佰翰大学( Brightham Young University) 

18、美国华盛顿州国际交流协会(Washington State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ssociation) 

19、美中国际基金会(A&C International Exchange Center) 

20、日中技能者交流中心(Japan-China Skilled Worker Exchange Center) 

21、亚洲志愿者(Volunteers in Asia) 

22、加中教育理事会 (Canada China Education Council) 

23、国际(美加)教育协会(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lliance Inc.) 

24、美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International Education Exchange Association,Inc.) 

25、美中教育交流协会(US-China Education Exchange) 

26、全球达—中国澳洲国际经贸文教促进会(Global Access China Inc.) 

27、澳大利亚-中国文化教育交流中心(Australia China Culture and Education Exchange Center) 

28、新西兰大同发展咨询有限公司(One World Development Consultancy Ltd.) 

29、中美文化协会(Sino-American Culture Association.) 

30、加拿大教育中心网络(Canada Educational Centre Network Inc.) 

31、标桥(加拿大)教育交流集团(Bridge Education Exchange Group Ltd.) 

32、国际青年成就组织(Junior Achievement/China) 

33、加拿大派力捷(温哥华)实业有限公司(Penergy Enterprises Ltd.) 

34、中美新世纪合作公司(Chinese American Millennium Partnership,Incorporation) 

35、英语列车中国教育基金会(Englishtrain China Education Foundation) 

36、美中资源公司(Us-China Resources,Inc.) 

37、KAI日本语学校(KAI Japanese Language School) 

38、普林斯顿在亚洲(Princeton-in-Asia) 

39、澳大利亚—中国文化交流基金会(Australia-China Cultural Interchange Foundation)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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