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突破一批原来基层查不动的案件

发布日期:2018-02-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们将聚焦省定贫困村(居)和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贫困人口低保救助等7个重点领域,明确省、市、县、镇、村和帮扶单位、帮扶人员在相关环节的责任。通过强化问责推动有关方面认真履责。”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的方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层层压实扶贫工作责任,严惩失职渎职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扶贫部门等要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采取及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及时推动省定贫困村(居)专项巡察和专项治理全覆盖、及时严肃问责失职失责人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六个及时”举措,重点惩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涉黑涉恶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重点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外,查处作风问题也被摆在突出位置。“对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的,一律严惩不贷。”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广东省纪委在建立省市县三级纪委直查督办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带头直查,有力突破了一批原来基层不敢查、查不动、查不清的案件,既严惩了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腐败分子,又追究了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去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共督办直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12条,立案520人,其中,省纪委直查督办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