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一把手”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 该干不该干 “一把手” 照“单”办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南方日报

将“一把手”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10月11日,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试点情况。作为试点单位,佛山市司法局发布了18项权力清单、6项负面清单;里水镇发布了21项权力清单、29项负面清单。这一探索属全省首创。今年内,佛山将在全市推行“两个清单”,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月,佛山市司法局率先推出“两个清单”。其中,权力清单涵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共18项法定权力,例如工作分工安排权、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权等;负面清单共6项,包括“严禁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里水镇不仅梳理出“一把手”21项重要权力和29项负面清单,还建立了“重大决策留痕”“要件化审批”等保障机制,确保清单内容贯彻落实到位。

    对照清单,“一把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事,一目了然。7月以来,针对物资采购、办公室修缮调整、行政处罚违法律师等敏感事项,佛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赖洪健严守负面清单边界,均按照程序,集体研究决定,没有个人干预。

    “局长说了不算,制度说了算。‘两个清单’既抓住了关键少数,也激励了副手和大多数。”赖洪健说,“两个清单”将“一把手”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同时,清单界定了权力边界,让“一把手”与副职明确了各自角色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佛山市纪委立案查处的126名市管干部中,担任或曾任“一把手”的有82人。佛山市司法局与里水镇均出现过“一把手”违法违纪现象。

    “涉案人员主管或分管的部门越是与城市建设、产业扶持、民生、司法系统等领域联系紧密,越容易滋生贪腐问题。”佛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龚嘉明说,全市各区几套班子、市直各单位、各授权经营公司等单位都将制定并公开“两个清单”。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王郅强说:“佛山以‘一把手’权力运行为对象,力图在制度上构建防线,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监督,其探索成效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