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钻营?爬得越高摔得越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透视

发布日期:2016-11-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12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12380”网站通报4起买官卖官典型案例。至此,该网站一年来共通报用人腐败问题6次。

另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中央巡视组四轮共巡视47个地方和单位,发现有8个地方干部任用领域存在领导干部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河南、山东等5个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作为组织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事纪律一直是条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选人用人原则标准。去年巡视工作动员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年初,中央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但再次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纪律,还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与此同时,各地严查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多地将选人用人问题列入五年反腐败规划。

一系列动作释放的信号很明确:对投机钻营往上爬、玩弄权术谋私利的心术不正者,必须严格查处!

用人腐败的几种典型表现

买官卖官

在“官职买卖”市场上,卖方往往是手中掌握资源的地方党政一把手。

今年9月,安徽省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晏金星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重要职务,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追踪其受贿经历会发现,权力在他手中却成了寻租的资源。10年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

一些昔日受过晏金星“恩泽”的人这样评价他,只要花钱就给发“官帽”,而且十分“仗义”,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

买官卖官市场究竟有多火?从广东省茂名市以及下辖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大批量“入市”便可见一斑。

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市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

就连军队也有人蹚浑水,且级别高至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等高级将领。

看着如此“火爆”的市场,大家不禁好奇这“买卖”里到底有多高的回报。

“我认识一个基层派出所所长,我问他你‘上来’得多少?30个(万)?他没有否认。”“我们这儿上副科级要10万。”两名不同省市的纪检监察干部用他们身边的现象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从另一角度印证了此前媒体报道的“明码标价,钱不到位不提拔”的官场潜规则。

一个职位数万甚至数十万,是一个处级、厅级领导干部多少年的工资?这样赤裸裸的利益驱动,难怪有人铤而走险。尽管价格不菲,但是买方市场依然坚挺,逢年过节、换届之前,抓住一切机会送;领导本人、领导妻儿,甚至领导的情人,能给谁送给谁送。想想,这些削尖了脑袋送钱的人,甚至贷款也要买官的人,日后从哪儿收本?

带病提拔、突击提拔

今年1月,中组部通报河南省发生3名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经查,固始县国土局原纪委书记许培明、固始县矿产稽查大队原大队长许新以及固始县国土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在犯下玩忽职守罪后,又被提拔或调任。河南省有关部门已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带病提拔”现象又岂是孤例。

据媒体报道,2013年1月至今年11月约两年时间里,至少有18名副厅级以上官员,在提拔后半年内落马。在更大面积的观察样本中,“带病提拔”问题同样突出。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以上官员腐败案进行剖析,发现约有48%的落马官员担任副省部级职务前就有贪腐行为。

为什么有问题还能提拔?是背后有人还是有钱?组织程序呢?

与此同时,常发生在地方党政部门一把手离职前的“突击提拔”问题也不容小觑。

典型例子如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2006年离开九江前1个月突击提拔一批女干部,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批发430顶“官帽”,河北省青龙县原县委书记高东辉突击提拔调整283名干部等。

就连纪委这样的党内执纪部门也未能幸免。

“市里一领导要到省里高就,临走之前,就把团市委的一个处长安排到了纪检系统。”某省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说。

“前任县纪委书记曾一次性将三名女副科级干部提拔成正科级。尽管很多干部对此事颇有微词,却也没有办法。他在临调走前,还将5名科员提拔成了副科级。新上任的纪委书记刚来,工作还没有推开,对这样的事情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

带病提拔也好,突击提拔也罢,少不了钱与权的勾结。而令人揪心的是,很多问题往往因为个别涉事干部有关系、有背景而被认为“理所当然”,“谁让人家有人”成为无背景、被逆淘汰者无奈的自我安慰。

封妻荫子

今年5月中组部通报了几起用人腐败的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是,广东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在担任惠州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期间,分别找人伪造其两个儿子的学历、工作履历和档案材料,使两人以干部身份办理工作调动,其中一人调入惠州市工商局。其后,在张水生担任惠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又在其子历次提拔过程中,亲自主持会议、参与讨论及投票,并将其子违规破格提拔。

江苏省一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干部告诉记者:“在县(市、区)一级,政治资源甚至社会资源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种封妻荫子的现象并不少见。”

“封妻荫子,这其中荫子现象更严重。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当一个领导干部掌握有一定权力和社会资源的时候,也常是他们的子女踏入社会的时候。这时候他们就会用自己的金钱、权力和社会资源去为孩子铺路。”山西省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在很多人看来,领导干部为子女工作“操刀”,只要不过分,似乎符合中国的人情观。

相较于学历、简历造假等低级且性质恶劣的手段,利用基层选调生为子女安排工作则更加隐蔽和“温和”。

“原本是很好的一项制度,但被一些有权有势的领导干部利用了。他们往往安排子女考到基层,然后在基层待不了多久就以借调等理由回城了。我认识的一个区的同志就是,她在基层某部门,然后借调到区纪委,手续则办到另外一个部门,人都没去上班,关系就办完了,然后就到区纪委上班了。”吉林省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

不能说这些靠走关系、走后门上岗的领导干部子女都不优秀,但操作程序上的不透明、不公开甚至以权谋私,是对制度的亵渎,是对公权力和党的信誉的极大破坏。

用人腐败屡禁不止原因何在

权力观扭曲,党性不纯,用人风气不正。“这些干部思想深处仍残存着‘当官即发财’的投机心理,还没有划清当官与发财之间的界限,卖官为的是赚钱,买官为的也是赚钱。官员用金钱获取‘官职’后,可以‘一本万利’地收回成本甚至‘变本加厉’。”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可以说,目前官场潜规则盛行,领导意志事实上决定了干部个人的升迁。个别主要领导甚至将自己视为党组织的化身,将组织蜕变成实现个人意图的工具,往往是基于个人考虑来使用干部。加上干部提名、提拔、任命等权力往往掌握在个别主要领导手中,要用什么人、什么时候用人,主要取决于领导意志。这在一定程度上让一些基层干部不得不去“跑关系”、“拉赞助”。无论是求官的,还是给官的,都已经把公权力当作了私人工具,他们身上,哪里还有纯洁的党性。

选拔任用的考核机制不够科学,提供了寻租条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认为,党政干部和公务员绩效考核主要局限于内部考核,社会评价机制尚未建立,考核评价结果难以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科学的依据。官员提拔升迁的科学量化考核指标不是很健全,给买官卖官者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选拔任用官员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而选拔过程的不够公开透明也给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这在军队的表现更为明显。“公开的往往是结果,而非过程。对一些干部的提拔任用很多还是个别领导说了算,考察、公示等多是走过场。”武警某省总队一名军官表示。

查处难、问责不到位提高了用人腐败“安全度”。“用和被用双方结成利益同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容易从内部攻破。而且对行贿人的提拔还按照规定的程序走了过场,让人觉得合情合理,使买官卖官更具欺骗性与隐蔽性。这种隐秘性提高了用人腐败的‘安全度’。”贺夏蓉一语中的,对于买官者的打击力度小,助长了干部跑官、要官和买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同时,目前对于用人失察、组织管理失责的责任追究相对较少,让这一环节的监督变得脆弱,违纪违法者肆无忌惮。

防治用人腐败的对策建议

庄德水说:“通过不正当手段上位者,心术不正,一旦获取官位,就会污染一方风气,排挤其他干部,造成‘劣币淘汰良币’现象。用人腐败是对我国干部管理制度的破坏,会对官场风气造成致命危害,瓦解公务员的诚信体系,毁掉整个用人制度。更重要的是,此现象滋生蔓延,会让政府失去公信力,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和党管干部的权威性。”

防治用人腐败,庄德水、贺夏蓉等专家学者建议:

一是要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官场环境,决不能让投机钻营、买官卖官的人占便宜,也决不让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的人受冷落。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就探索划定“跑官要官”红线,凡一年内三次以上或同一岗位工作不满两年就向组织提出明确岗位调整诉求的,视为“跑官要官”。不仅如此,南昌在“堵”住歪道的同时,还“疏”出数条正途,保证好干部“是金子就会发光”。

二是要对买官卖官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斩断用人腐败的利益合谋链条,必须从供需双方同时入手。一旦查处,要让提供者身败名裂,让需求者血本无归。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者的责任。健全并落实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要把干部选任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有效分解一把手过大的权力,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的有关程序,压缩买官卖官的寻租空间。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权力分解机制。对干部任用中的提名、考察、任用三大关键环节,分由不同人员办理,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形成一条规范完整的“流水线”,从而避免少数人说了算。

四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党政干部考核和评价机制。要确保选人公开透明,加大普通党员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普通党员和社会公众能够参与选人用人事务,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

最后,要让“官位”成为一种负担,让“当官不易”成为新常态,掌握权力意味着要多承担责任,要接受更多的约束和监督。(记者 康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