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优美家风】卢宅仁:泰然谦和 知足常乐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南粤清风网
 

龙头村卢氏宗祠诒榖堂

卢宅仁(约1470~1540年),又名卢銮志,字伯居,广东省四会市龙甫镇龙头村人。明弘治十二年(1499)登己未科进士,历任都水司主事、云南按察副使、福建按察使,为官三十年颇有政绩。卢宅仁致仕后,专心著书立说,教育宗族子弟,鼓励他们读书修身,并引用《卢氏家训》中的“泰然谦和,知足常乐”告诫子弟不要心存贪欲。

刚直不阿 触怒权阉

卢宅仁及第后,被授予工部都水司主事职务,负责山东济宁段的河运工程。

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继位,太监刘瑾博得皇帝的宠爱,把持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利用权势,肆意贪污,公然向各级官员索贿,各地官员朝觐至京,都要向他行贿,动辄白银千两。卢宅仁负责河道管理,经手大量工程款项,被刘瑾视为“肥缺”,他多次暗示卢宅仁向自己“进贡”,但都遭到拒绝。于是,刘瑾指示当地官员罗织罪名,诬告卢宅仁“贪纵营私”,将他投入大狱,企图致其于死地。但由于卢宅仁一向清廉,刘瑾等人没有真凭实据,无法进一步迫害卢宅仁。

明武宗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因谋反罪被杀,卢宅仁也平反出狱,先后被任命为云南按察司副使、福建按察使。

清廉守正  善决冤狱

按察使掌管一方百姓生杀大权,所以卢宅仁极为谨慎,对于各地提交的案件,他不会只听片面之词,而是明察暗访,弄清事情真相。对于之前积下的冤案,卢宅仁尽力拨正,还原清白,因此《粤大记》称他“善决冤狱”。卢宅仁负责福建当地官员考核,所以很多官员都想拉拢、讨好他,对于阿谀奉承的人,卢宅仁一律严词斥责,并严厉告诫家人和手下不得收受任何钱物,史书称福建官场一时“风纪振肃”。

明世宗嘉靖年间,卢宅仁丁忧返乡。在乡闲居时,卢宅仁言行谦恭谨慎,为人友善,从不与人争吵,对挑衅他的人喻之以理,如果对方仍不改过,他就关上门不计较,因此被当地人称为“博雅君子”。

明清两代,龙头村卢氏子弟先后有30人在科举中取得功名、担任官员,无一人因贪墨被贬黜。在优良家风的熏陶下,龙头村民风淳朴、和睦亲善,干群关系融洽,在2012年成功创建四会市首个“廉洁示范村”。(四会市纪委  张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