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07-14 来源:南粤清风网

今年以来,江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近日,江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

一、新会区大鳌镇三十六顷村党支部副书记郭桥海漠视群众利益和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9年1月至12月,郭桥海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漠视群众的反映意见,对村横水渡经营方不按照合同规定随意收费问题不管不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6月,郭桥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开平市扶贫办原主任黄月桓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7年2月,黄月桓在收到开平市民政局关于85户精准扶贫户认定不精准问题的通报后,未研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导致84名不符合认定要求的精准扶贫户仍然保留精准扶贫户资格,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黄月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鹤山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刚等人履行干部出(国)境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陈志刚和该局副局长杨鹤鸣、李宝卿不正确履行干部出(国)境监管职责,没有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导致该局多名干部未经审批出国(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陈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宝卿、杨鹤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