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曝光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商人出资“助选” 幕后操控村务

发布日期:2017-06-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商人出资105万元‘助选’,幕后操控村‘两委’决策长达8年,控制该村资源出让、工程发包,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谋利达400多万元。”广东省纪委近日通报省内近年来查处的6起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其中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洋边村的这一案例发人深省。

在2008年、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新会区不法商人徐永长、岑建红出资105万元,为洋边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文聪和村委会副主任钟荣汉等村干部“助选”。林文聪、钟荣汉等人成功当选后,成为徐永长、岑建红操控村“两委”决策的傀儡。

2015年7月,新会区纪委给予林文聪、钟荣汉开除党籍处分,二人的职务分别被按程序罢免;其余4名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永长、岑建红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2年,林文聪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首次参选便当选了村委会主任。然而,在2005年的换届选举中,由于竞选对手贿选,林文聪未能继任。这让林文聪深受打击。

2008年村“两委”换届时,林文聪“吸取教训”,向商人徐永长和岑建红筹资30万元用于贿选,并承诺通过“运作”村里的“三资”作为回报。后来,林文聪“抢回”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位子。2011年,林文聪等人再次向徐永长、岑建红借资75万元用于贿选。因被人举报,林文聪被取消了参选村委会主任的资格,但在贿选资金的助力下,林文聪等人匆忙中推出的新候选人还是顺利当选村委会主任,他自己也留任村党支部书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林文聪等人接受不法商人提供的“竞选经费”,就得接受对方“将村里所有的土地转让权和项目发包权交由他们操作”的条件。林文聪当选后,村里的土地和物业,卖哪块、何时卖、卖给谁、底价多少,都由不法商人说了算。表面上,村里卖地或工程招投标,都是经村“两委”集体决策,实际上,围标串标成了以林文聪为首的村“两委”干部报答不法商人的自觉行动。有时,就连招标公示环节都弄虚作假,招标公告在公示栏张贴出来,拍照后就立即撕毁,不让群众知情。村里的资产、资源,成了不法商人肆意瓜分的“唐僧肉”。

仅2010年5月至2011年11月,林文聪在徐永长、岑建红等人授意下,主导洋边村村委会未经土地主管部门规划批准就擅自转让集体土地60多亩。其中,一块12亩的土地由徐永长、岑建红安排中间人低价投得后高价倒卖,差价69.7万元由徐永长、岑建红瓜分。

由于林文聪等人的职位是贿选来的,利用手中的权力瓜分集体资产、谋取私利,也就成了他们的主要行径。而该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村里资产、资源流转程序不透明,也给了林文聪等人浑水摸鱼的机会。

对徐永长、岑建红无暇顾及的一些小地块,林文聪就“自主开发”,并利诱其他村干部参与。2010年10月,林文聪操控村委会低价出让一块土地,然后高价倒卖出去,林文聪分得16.56万元,其他村干部各分得7000元。2013年1月,林文聪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卖地款不入账的手段,侵吞集体资金36万多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其他村干部仿效他的做法,甚至有的村干部在外承接工程亏了本,都想尽办法从村集体资金中报销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林文聪等人已受到惩处,但新会区对该案暴露出的农村基层选举、“三资”管理等问题的思考并未停止。在今年的村级换届工作中,该区通过举办农村“两委”干部换届纪律专题培训班、通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典型问题、严惩破坏选举行为等,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并及时打掉涉黑犯罪团伙、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截至今年4月16日,全区11个镇(街)顺利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26个村(社区)选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共11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