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积俊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6-12-1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积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积俊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员领导干部财物,涉嫌犯罪。

  王积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积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