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反腐将祭出三大新招

发布日期:2016-11-17 来源:新华社

法国众议院近日以304票赞成、19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一项新法案,旨在加强公共决策透明度、加大反腐力度以及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从新法案的主要内容看,在反腐方面,法国将祭出三大新招。

  新招一:升级国家反腐机构

  据法国财政部长米歇尔·萨潘介绍,新法案规定法国将成立国家反腐局,取代原来的中央预防腐败处。国家反腐局的人员将从中央预防腐败处的16个人增加到约70人,年度预算也将增加到1000万至1500万欧元。

  据介绍,国家反腐局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国家反腐战略、为行政机关及企业提供落实反腐举措的建议、监督法国企业遵守反腐规定以及监督法院对涉腐案件判决的执行。为保证这一机构的权威性,国家反腐局的最高负责人将由法国总统直接任命,人选从法国司法系统内的资深法官中挑选,每任任期6年,且任期内不得更换人选。

  新招二:规定大企业须切实反腐

  新法案规定,雇用员工500人以上以及年度营业额1亿欧元以上的法国大型企业,以及具有工业或商业性质的公共机构,均必须履行反腐义务。

  对于这些机构如何落实反腐,法案也给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必须定期以书面形式分析和评估企业所在行业以及企业业务所在地区的腐败风险,必须评估客户及供应商面临的腐败风险,必须建立内控或外部审查机制以保证任何人无法掩盖腐败事实等。这些机构还必须设立惩罚机制,对机构内涉腐人员进行处罚或移交司法机构。

  法案规定,国家反腐局可以随时到法国大型企业或公共机构进行检查,以保证他们履行反腐义务,未履行的企业或机构将受到法律处罚。

  新招三:着力打击海外贿赂行为

  从具体内容看,新法案明显加大打击法国企业海外行贿行为的力度。新法案规定,今后不仅法国检察机关可起诉在海外涉贿的法国企业,一些非政府组织对法企在海外涉贿行为提出的起诉也将得到法国司法系统认可。起诉条件也比以前宽松,比如即使涉贿法企所在国家并未正式检举该企业的贿赂行为,也可进行有效起诉。

  此外,定居在法国的外国人如涉及贿赂等腐败行为,也会受到起诉,而此前法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漏洞。

  法国财政部坦承,近年来法国打击企业海外贿赂成效不明显。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尽管2000年法国就设立了贿赂国外公职人员罪,法企在海外因涉贿被所在国处罚也时有发生,但至今没有一家法企因此受到本国处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多次呼吁法国改善在这一方面的作为。

  法国财政部公开资料显示,该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后,将于21日开始由法国参议院进行审议。两院审议通过后,该法案方能成为正式法律。(韩冰 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