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三新一高”“双碳”目标落实强化政治监督 坚决纠正“穿新鞋走老路”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广东省云浮市盲目推动“两高”项目上马,企业未批先建、违规用能等问题突出;中国有色下属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高能耗问题突出,废气恶臭扰民严重……9月27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集中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多起涉及违规用能、“两高”项目管控不力等问题。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国之大者”重点任务,立足职责定位,督促各地区各单位积极履责,紧盯在贯彻“三新一高”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穿新鞋走老路”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坚决破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梗阻”“绊脚石”。

  今年上半年,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发现的多起典型案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织力量前往有关地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察访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等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反馈意见,推动整改到位。

  “生态环境部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责部门,认真做好‘双碳’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我们针对驻在部门在制定减碳政策、明确技术规范等方面有较大裁量权和话语权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监督建议,主动防控廉洁风险。”

  “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从中找准监督工作关键点、着力点和切入点,围绕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等方面,全面衡量驻在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做好督促提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东升说。

  作为重要的能源央企,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部门的监督,通过列席会议、约谈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集团各级单位积极减碳、科学减碳,不搞“一阵风”。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驻在单位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规定,修订完善节能审查办法,对年度审批项目总能耗超标的区、县(市),限制审批高能耗项目。

  江西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提出要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穿新鞋走老路”和政绩观偏差等问题。敢于善于斗争,在斗争中不断增强本领能力,以高质量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级纪委监委还精准开展问责工作。针对平遥、介休、灵石等3县(市)盲目上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焦化项目,山西省晋中市纪委监委以事立案启动问责,对贯彻生态环保决策部署工作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