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办:“四管齐下” 助力国际反腐和追逃追赃工作

发布日期:2017-05-25 来源:南粤清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外办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国际反腐和追逃追赃工作深入开展。

    特事特办,为出国(境)追逃追赃开通绿色通道。制定了《省外办配合做好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规则》,充分利用外事资源为国际反腐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对涉及国际反腐和追逃追赃工作的因公出国审批手续,做到随到随办、立等可取;对特别紧急而报批材料又暂时难以备齐的追逃追赃办案团组,如2015年6月省纪委、省反贪局执行中央布置的在一天内赶赴越南抓捕出逃疑犯的紧急任务,省外办采取个案处理、先办后补的方式,确保办案团组顺利出行并成功抓捕疑犯押解回国;对高层次或涉及大案要案的重点出国办案团组,专人受理、领导督办,主动争取中央外事主管部门、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机构支持,确保出访团组按计划要求如期成行。

    靠前服务,为办案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和资料查询。对因公出国办案业务多的部门,省外办主动上门服务,派出业务骨干指导办案部门优化内部运转流程、简化前期审批手续、规范申报材料操作,提升办案团组因公出国报批一次合格率;建立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形成由驻省外办纪检组联系协调、出国管理处具体受理、驻省外办纪检组组长和省外办分管领导共同审核把关、协查记录全程留痕的规范流程。对涉及因公出国的政策咨询和资料查询的案件协查需求,省外办安排专人跟进,确保协查效果和信息安全;对大批量的资料查询,在与办案部门电话沟通后,根据查询范围预先搜集整理,提高办案人员的查询效率,为我省深入反腐提供有力支撑。

    严格审批,提升因公出国规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整治以公务为名公款出国旅游的专项行动,防止公款出国旅游不正之风回潮反弹。同时,将关口前移,加强对因公出国政策的宣传引导,近五年来参与组织出国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50多场,培训省直、地市、高校、企业外事部门人员逾2000人次。如2017年4月,省外办联合省教育工委举办了《广东省高校因公临时出国纪律教育和政策宣讲会》,全省高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共180人参加。会上对高校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因公出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查处的案例进行通报,并对因公出国政策和相关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讲解。

    强化监管,防控因公出国审批管理廉政风险。结合出国管理工作特点,着力查找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推进内部监管机制建设,防控廉政风险。一是实行“三公开”:公开因公出国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承诺时限和工作人员电话,方便服务对象监督。二是落实“四不准”:禁止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杜绝索要或收受服务对象礼品与请吃等违纪违规现象。三是坚持“三集体”:对因公出国管理工作坚持审批集体决策、集体管档、集体接访,完善相互监督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强调“严管档”:对出国审批资料实行三人共管制度,即处长履行监管责任但不掌管钥匙,门匙分别由分管处副处长和内勤保密员保管;进入档案室、审批资料存放、办案档案资料协查等均须履行报告手续,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做到“一支笔审批、双人双锁、同进同出、出入登记、查阅留痕”,确保因公出访档案使用管理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