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事网
网站首页 | 外事机构 | 外事要闻 | 广东外事 | 机关动态 | 政策法规 | 礼宾礼仪 | 领事业务
外国媒体 | 友好省州 | 民间友好 | 服务大厅 | 咨询监督 | 外事知识 | 翻译园地 | 交流园地
韶关
阳江
清远
|
|
|
|
|
最佳分辨率:1024
 您现在:首页 > 广东省港澳办 > 办事指南
【浏览字体:
申办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注意事项和必备材料
2003-06-17 11:12:56 

注意事项/必备材料

 

      注意事项:通行证不能延期,到期只能办理新的通行证

 

必备材料 

      一、  新办和换发《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任务批件原件

2、人员审查批件(就该任务新出的批件需提供原件,在批件有效期内再次使用的可提供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身份证须提供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工作证明),必要时出访人员本人需前来面谈。

4、已填写好的《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申请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和《一览表》,并按表格要求贴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5、办证所需的二张照片(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半身近照二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二、持有效《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办理签注所需材料

1、任务批件原件

2、人员审查批件(就该任务新出的人员审查批件需提供原件,在批件有效期内再次使用的可提供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身份证须提供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工作证明),必要时出访人员本人需前来面谈。

4、已填写好的《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申请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和《一览表》,并按表格要求贴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作者:
 
 
站内搜索

  广东外事 更多
黄华华省长荣获俄罗斯联邦政府嘉奖
黄子强主任等办领导出席赤黎村通村公路竣工暨电线改造动工仪式
日本广东经济促进会第六次会议在珠海召开
省人大黄丽满主任会见宴请大阪府议长北川法夫
广东省、广州市友协共同主办2006中日健美操交流表演活动
  机关动态 更多
黄子强主任等办领导出席赤黎村通村公路竣工暨电线改造动工仪式
省外办领导赴赤黎村检查指导工作并拜会云浮市委书记
于敏副主任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第四届全国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省外办在湛江市举办第二期外事干部培训班
胡伟副主任陪同钟阳胜常务副省长来京参加中非论坛
  友好省州 更多
广东省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一览表
广东省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一览表(按洲分类)
广东省历年缔结友好城市统计表(1979-2005)
  领事业务 更多
中国领事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认证规定、收费
领事常见问题问答
领事认证的相关知识
领事认证业务简介(广东)
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州市沙面大街四十五号
电话:(8620) 81218888 传真:(8620)81218569 E-mail:webmaster@gdfao.gov.cn 邮政编码:510130
由广东南方新闻网负责制作维护 粤ICP备0505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