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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国机构服务处与广州海关行邮监管处联合 举办外交物品进出境管理法规宣讲会
2008-10-06 12:04:24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08925下午,广东省外国机构服务处与广州海关行邮监管处联合举办外交物品进出境管理法规宣讲会。来自32家驻穗领馆及有关机构的报关业务官员及雇员共60多人参加了此次宣讲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及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174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8101开始实施。举办此次宣讲会的目的,是为了增进驻穗领馆及有关机构人员对《办法》的了解,促进领馆与海关之间的业务顺利开展。

 

宣讲会上,广州海关行邮监察处姚立军科长详细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新旧办法的主要变化、报关手续和应注意的事项等,并一一解答了各领馆提出的问题。广东省外国机构服务处提前将宣讲会资料翻译成英文,让与会的外方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宣讲会内容。现场气氛热烈,大家踊跃提问,广州海关人员与领馆官员和雇员达到了充分的交流。

 

会后,广州海关行邮监管处处长向妙珍表示此次宣讲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感谢广东省外国机构服务处为此次宣讲会所做的工作,并希望今后能继续保持紧密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协调好领馆与海关之间的关系,把涉及领馆物品报关等方面的工作做好。

 

作者:吴庆双 (编辑: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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