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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现在:首页 > 服务大厅 > 签证须知 > 在广州领馆办理的各国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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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共和国
2005-07-15 15:27:18 

 芬兰共和国 

FINLAND

(2005、11、09更新)

首都:赫尔辛基
   
一、所需时间:需提前7天申请签证。
   
二、要求项目:
   1
、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停留时间及详细的行程安排;
   2
、填写申根表格1张,交近期白底照片2张;
   3
、提供邀请信原件(内容包括计划停留时间、停留目的和日程安排等);提供由邀方出具的详细的(每一天行程)日程安排(英文)
   4
、提供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还要出访其它申根国的要有在其它国家的酒店订单;

   5
、护照需本人签名,并且在签证截止期后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提供护复印件及所有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

   6、英文单位派出证明(内容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职务、旅行目的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
、需购境外旅游医疗意外保险(保险额至少三万欧元(折合人民币三十万元)。  

   8、所有材料人手一份(包括照会),公务护照的持有者需准备两份材料.
   
三、签证情况:
   1
、芬方一般根据申请人要求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2
、持联程机票,24小时不出机场免办签证,否则应办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需填写粉色套表1份,交照片2张(持外交护照者免填过境申请表),芬方一般发给允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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